我校实行学生收费公示制度
9月10日,徐辉校长主持召开了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。会议认真传达了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、教育部关于《教育收费公示制度》的通知精神,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意见;会议还讨论了我校学生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内容,并对退学、解雇、休学、转学、出国等学生的退费事宜作了明确规定。
据悉,实行学生收费公示制度,包括在校内设立学生收费公示栏,在校计财处设立学生收费咨询与投诉电话(2282433)等内容。该制度的实行将进一步促进我校办学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(李 意)
编辑: 方海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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